根据《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大通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已全面展开。
通过执法检查,对已下发整改通知的开发建设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青海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毛家沟石灰矿厂、青海省第二水泥厂石山石灰矿厂、大通县水泥有限公司石山矿厂、青海省危险废物和西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大通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再次下发了限期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了水土保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工作进展顺利。
监督处(汤公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