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回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是农牧交错和干旱与半干旱地区的分界线,生态地位十分显著。黄河支流大通河纵贯全县,北部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东部为仙米国家森林公园。门源县政府近年非常重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以这次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城镇基础设施开发点多、开发建设单位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滞后的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对已建成的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由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摸底排查,限期由业主在县水保专业人员的协助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表;有弃土弃渣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的,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水保部门统一治理;开发面积不大,弃土弃渣数量少,部分地面已硬化的,要按庭院绿化标准督促业主或物业进行绿化,并签订协议保证落实。在水保部门的监督落实下,门源县现已对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表通知书 20份,责令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 17份,印发水土保持执法宣传文件 500余份。从而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取得了成效,为城镇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打开了局面。
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