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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乐化公路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整治初见成效
2006-09-06 10:33:23          
    

乐都-化隆县级公路于2002年建设完成,由于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没有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大量的弃渣随意堆放,破坏了植被和周围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经过青海省人大和省水土保持局的多次联合执法检查和宣传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设单位针对该段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委托青海江源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治理的方案,并对乐化公路进行了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整治。

20068月建设单位青海省交通厅,邀请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局、省林业局、省水土保持局、海东林业局和乐都县林业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对乐化公路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整治工程进行了现场调研。经过现场查看,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大家认为该恢复整治工程,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治理,符合实际,工程措施比较到位,通过建设单位省公路局和施工单位的努力,地貌景观恢复较好,整治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要求交通部门紧紧抓住废渣清理和生态恢复这个核心问题,继续加强现场管理和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治,将此项工程做成我省公路建设生态恢复治理的示范工程。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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