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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3年度水土保持国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006-04-07 14:05:16          
    2005年3月30日至4月6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青海省大通等5县(市)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8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圆满通过验收。

青海省2003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下达国家投资700万元,项目分布在5个县(市),共治理小流域8条。计划治理面积54.5km2,综合治理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保林2697 hm2,围栏育封2680 hm2,基本农田60 hm2,苗圃6.67 hm2,经济林6.67 hm2,石谷坊166座,道路及其它1466米。2004年已按初步设计完成计划任务。

本次验收组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听取了项目区的汇报,根据验收要求,抽查了各单项措施,认真核实了计划执行情况。验收组对青海省2003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中具有以下几特点: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各项目县(市)明确了项目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了目标、任务、责任,将工程质量、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纳入了各级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进行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2、规范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在项目建设中,各县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专户存储,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了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现象的发生,对民工结算时,公开定额、公开工程量(面积)、公开结算,真正把建设资金用在了工程建设上,为工程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监管作用,各项目都进行了财务核算和财务审计。
3、积极推行质检、提高工程质量
各项目县(市)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各小流域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理,签订了监理合同,同时积极推行质检,部分县委托或聘请有质检资格单位对项目进行质检,各单项工程都设置了专门的质检人员。
4、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治理水平
我省干旱少雨,造林成活率低,大部分县在造林整地中,选用专业施工队承包实施,采用水平沟、鱼磷坑、汇集径流等整地方式,增加土壤含水量,同时采用FA旱地龙、ABT生根粉、根宝、保水剂等浸根和醮泥浆技术,增加科技含量,苗木成活率得到提高,各流域达到80%以上。
5、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中抓基础资料管理,从基础入手,强调资料的收集、整理,注重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各项措施在1:10000地形图上按技术规范要求勾绘图斑,完成一片,在图上标注一片,配以统计表格,做到地块、图斑、表格三落实,做到了实地有措施,图上有符号,表中有数字。

治理开发处李向瑜供稿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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