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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青海省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2006-04-07 10:35:29          
    青海省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2004年,青海省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开展水保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协调,携手部署 
省水利厅在生态修复工作方面,积极做好同农牧部门的协调,水利和农牧部门携手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2004年年初,青海省水利厅和农牧厅联合向各州(地、市)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编制规划,明确目标。同时省水土保持局向各县水保站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年中,水利厅联合农牧厅及时向各州(地、市)县转发了水利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促进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文件,再次明确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试点稳步推进
2004年我省生态修复试点县在原有水利部4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在黄河上中游局的支持下又增加乐都、湟中2个试点。各试点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试点县成立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生态修复的规定和办法,如《湟源县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封山育林草管理制度》、《湟中县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管护办法》等。三是强化监督,水保站在项目区设立宣传牌、生态修复封禁标志牌,确定管护人员,制定管护制度等,加大了水保设施的保护力度。2004年水利部4个试点县完全靠地方自筹采取封禁管护、网围栏、人工补植造林和退耕还林草封禁治理等形式完成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19.72km2。黄河上中游管理局2个试点县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95万元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面积23.17km2,湟中县完成围栏20 km,人工补植50hm2,标志碑1座,大型宣传牌1个,标志牌22个,示范养殖圈舍10座;乐都县完成围栏22.6 km,人工补植50 hm2,标志碑1座,标志牌10个,示范养殖圈舍20座,新建管理房2间。
三、开展调研,做好规划
根据水利部和黄委会的要求,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开展了调研和前期工作,积极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青海省生态修复的模式。年初,完成了《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调研报告》,及时上报水土保持司。今年的重点是《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的勘测及编制工作,水保部门积极做好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选派技术骨干做好规划。现已编制了《2005年青海省三江源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一期项目可研》,并上报水利部。11月,黄河上中游局检查组来我省指导了生态修复规划工作,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2004年我省加大了生态修复的宣传工作,共利用电视广播宣传3次,出动宣传车7次,张贴标语1000份,网络宣传5篇,广泛宣传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宣传《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和省、县出台的各有关法规政策,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版权所有2004,青海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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