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入验收阶段
2006-04-07 10:33:52          
    我省湟源县、互助县、玉树县、祁连县2002年被水利部确定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3年来,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和4县政府精心组织、积极探索、狠抓落实,采取出台法规政策、搞好宣传、强化监督管护、辅助治理工程、开展效益监测等一系列对策和措施,持续推进试点工程建设,目前4个试点县基本形成了“水保搭台、政府导演、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建设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日前,按照《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专题对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4县抓紧进行自验和汇总资料,并提交自验总结报告,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总体验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治理处供稿

版权所有2004,青海水土保持
未经水土保持局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sb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