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黄南州委、州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农牧民小康生活为目标,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不断加强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领导,有力推进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青海省省委省政府明确生态立省战略以来,黄南州明确将生态保护和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明确提出了“今后,自治州境内凡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工程和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建设”,强调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