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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顺利完成“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设想”水利部分编写工作
2008-11-4 15:03:34          
    

由青海省发改委组织农业、水利、林业部门联合开展的《青海省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设想》已于近日上报国家发改委。我省水土保持局作为青海省水利部门的对口单位参与了此次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负责我省东部黄土高原地区2008年至2030年的淤地坝工程建设,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配套设施建设,集水窖及农业旱作节水设施等工程建设规划内容的编制工作。

此次规划共涉及我省位于黄土高原地区的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的14个县市,总面积为3.43km2。我厅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在充分调查我省黄土高原地区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深入分析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提出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规划自2008年至2030年共建设淤地坝4440座,其中骨干坝1100座,中小型淤地坝3340座,坡改梯32400hm2,修建水窖13770眼,蓄水池27534座,塘坝563座,改善农业灌溉面积80814hm2

通过上述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改善我省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退化问题,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并通过以淤地坝为主体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治理严重的水土流失,遏制和改善退化的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不断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省提出生态立省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程规划处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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