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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编制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
2008-11-18 14:38:23          
    

为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也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三同时”制度,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 战略,实践科学发展观,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海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编制印发了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并发送到各开发建设单位,各州(地、市)县水务水保部门等。工作指南中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以及全省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说明。工作指南的印发使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有了更直接、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对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水土保持法作了铺垫,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确保我省建立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了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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