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7日上午,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中心学习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由省水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海宁主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并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时对我局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将全会精神贯彻到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中,统一思想,开拓创新,加快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青海,创建良好的生态基础。
王海宁局长对我局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六条要求:一是要将全会精神的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学习;二是局中心组将学习重点放在和谐班子建设上,努力建设和谐的局班子和科室领导班子,以班子和谐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把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与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水土保持“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四是把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五是结合学习认真查找影响我局及各科室和谐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六是各党小组、工会、妇委会要积极配合协助局党支部切实开展好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将全会精神贯穿于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之中,以行业的和谐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